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防线******
□ 林楠特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非法收集、滥用、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尤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趋高发,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不小挑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近年来,我国不断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环节发力,为个人信息安全织密防护网。刑法特别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严惩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提供了有力武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当前,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不仅仅包括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还扩展到手机通讯录、短信、网络账号及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等,而法律本身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滞后性特征。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化,如何认定相关行为的性质、如何准确定罪量刑,既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也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更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类案裁判规则,具有较强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如认定了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整体均系敏感信息;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验证码及对应手机号码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等等。这些指导案例,既是司法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真实写照,也是生动的普法教材。
个人信息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期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更好顺应形势、用活法律,有力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以及财产、人身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社会中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实现与保护。
“一带一路”互联网国际合作论坛:推动建设数字丝绸之路******
【分论坛焦点】
光明日报乌镇11月9日电(记者张晓华、王禹欣)11月9日下午,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一带一路”互联网国际合作论坛在乌镇互联网国际会议中心召开。论坛着眼探索如何在世界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叠加形势下,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经济领域的全球交流合作,高质量建设数字丝绸之路。
古巴通信部部长阿雷维奇以视频形式发表致辞。她表示,为了促进建立一个在网络空间拥有共同未来的社区,古巴提倡将国家联合合作作为网络安全领域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
埃及高等教育部副部长希沙姆·法鲁克在视频致辞中表示,对中国企业参与基础设施等核心领域的建设表示欢迎。“我们愿意积极主动与中方开展合作,将中国企业、研究实验室和智慧城市等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引进埃及。”
“互联网彻底改变了我们的通信,我们实现了实时合作与竞争。”巴基斯坦驻华大使莫因·哈克在视频致辞中表示,所有国家在互联网发展过程中均享有参与建立互联网监管模式、制定公共互联网政策、平等参与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的权利,建立数字包容共同体是世界各国共有的责任。
“北斗导航系统正在为‘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发展作出贡献。”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主任冉承其说,北斗系统规模应用已经进入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发展的新阶段,必将伴随全球数字经济快速发展而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更大贡献。
《光明日报》( 2022年11月10日 11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